2)第四十六章 双雄战七鹿_开局一颗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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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。

  “那么把它们全部杀了这次的事情就算是解决了吧!”

  小萝莉不能够随意出口这些话啊!

  影响很不好。

  她到底多少岁啊!

  “只靠我们两个人吗?”

  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  “ster不是不愿意叫醒多莉丝吗?”

  这倒也是。

  只是,靠我们两个人真的能成吗?!

  没有太多的机会思考,那群鹿向人冲来过来。

  这不对劲吧!

  很明显不对劲了。

  不管是鹿还是什么食草动物的,大多都是听到风吹草动就赶紧溜走。

  就算是小孩也不例外。

  更何况在它们鹿群的眼中,我们直立行走的人本身就是一种怪物。

  即使是小孩也会带给它们恐惧。

  这群鹿不仅不跑,反而对对于它们来说是怪物的怪物发动攻击。

  更加骇人的是它们的速度比白天的狼群还要迅速。

  自然界中,狼是捕食鹿群的动物,而鹿呢,则是被狼捕食的动物。

  如果吃不到鹿,狼就会饿死。

  如果跑不过狼,那么鹿就会被吃掉。

  在这种你追我赶,优胜劣汰的情形下,两者的不断地军备竞赛只会让彼此的速度越来越快。可是人不一样,自从人会使用并且制造出强大的工具以来,关于逃跑的这项能够逐渐演变成了战斗。

  想要从这群鹿中逃跑是不可能了,我们这里也没有能够转移它们注意力的尸体。

  只是,两个人对付七只晶石鹿,有点以卵击石的感觉啊!

  我丝毫没有怀疑玛丽的能力的意思,我是对自己能力的保留。

  然而

  然而。

  红眼的晶石鹿可没有我那样对于的“深思熟虑”,它就只有一个想法。

  (“把前面的怪物杀死,然后我就可以饱腹。”)

  顺从着本能的目标,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。

  低头冲刺,头上的鹿角就是最有效的武器。

  那生长得如同树木枝丫一样的鹿角错综复杂的模样的确是可怕的。

  没有刀剑那样整齐的外表,只是像仙人球一样的刺堆扎人也是很疼的。

  更不要忘了还有动量的加持。

  说不定能够直接穿刺人的胸脏,将人插到它的鹿角上。

  直线的冲刺我最喜欢。

  火球飞出,但是这次我并没有像之前一样收敛力量。

  火球除了本身具有伤害,击中物体和地面还有一个爆炸性的范围伤害。

  是的,不单纯的子弹,这次是榴弹式的火球。

  没有打中晶石鹿,但是却打中了晶石鹿旁边的泥土。

  泥土飞溅,在影响晶石鹿的行动上也是起到了一点作用。

  不过,这作用好像没多大影响。

  如果对手是狼的话,这头鹿下一秒就要被狼给抓住了我。

  可我不是狼,我不是逃跑,而是以攻代防。

  只是影响晶石鹿的话根本就没有达到我的目的,我的目的是杀死晶石鹿。

  好在,影响它们的行动不是没有效果的。

  只要速度下降,用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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