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六章京营(求推荐票和收藏)_大明修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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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三十六章京营(求推荐票和收藏)

  英国公张维贤与成国公朱纯臣进来行礼后,朱由检也不客气,开门见山问道:“两位爱卿,京营现在有多少士卒?”

  张维贤还没有开口,朱纯臣抢先回答道:“启禀陛下,京营现在有士卒三十万人。”

  “哦!”朱由检淡然笑道:“那么京营中能战人数是多少呢?敢战人数是多少?”

  朱纯臣冷汗如雨,不敢复言。

  朱由检心中冷笑,要不是他知道历史,可能还真的就信了。

  谈到这里,我们先来谈谈明朝的军队机制:

  明代军事制度是军与兵并存,是明代独特的军事制度。

  顾炎武指出,“判兵与农而二之者,三代以下通弊。判军与兵而又二之者,则自国朝始”。

  译文:

  判战争与农民,两个的人,三代以下通病。判军和战争而又二的人,那么从明朝开始。

  我们对于明代军兵的认识,存在着一个比较普遍的错误,即认为兵即是募兵。

  这样,军与兵的区别就在于召募、是否世袭了。而实际上,军与兵在组织形式上的不同,是军与兵的根本区别。

  军属卫所,由小旗、总旗、百户、千户、卫指挥使、都指挥使,上而至五军都督府统辖。

  卫所军及官世袭,仅五军都督府官及都司不世袭,为流官,由世职卫所官及武举选授。

  卫所军及官属军籍,携带家属,世居一地,并代代相传,基本上不再变动。

  每一卫所的驻地固定,军士数额固定,将官设置亦有定例。

  总之,卫所制下权力分散,兵将分离。但景泰以后,兵部权力上升,兵部尚书总督军务,夺五府之权,五府官变动虚衔。

  兵一般不世袭,但由卫所军转为兵者例外。兵无户籍的规定,兵服役期限不长,一般不终身服役,多战时创设,事毕汰兵撤营,但在重要的军事防御卫则常川戍守。营兵不随家属,更接近现代兵制。

  再来看看五军都督府:

  洪武十三年(1380)朱元璋以大都督府权力太大﹐在废丞相制的同时,为防止军权的过分集中。

  也废大都督府,改为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分别管理京师及各地卫所。

  五军都督府各设左、右都督,正一品;都督同知,从一品;都督佥事,正二品。

  不过到了大明后期的大都督府是明朝中军都督府﹑左军都督府﹑右军都督府﹑前军都督府﹑后军都督府五都督府的总称﹐统领全国军队的最高军事机构。

  五军都督府和兵部都听命于皇帝,五军都督府调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,兵部拥有调兵权而无统兵权。五军都督府和兵部相互节制互不统属。

  抗倭英雄戚继光、女帅秦良玉都是明末杰出的五军都督府左都督。

  京营是保卫京城的军队,其作用地位可想而知。

  京营对外号称三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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